同一句话,同一天,不同场合,让一位中央部委的不厌其烦地表述两遍,这意味着什么?不是巧合,而预示着一场新变革即将来临。 2011年4月8日,中组部副部长王尔乘分别在中石化、中海油两家公司的领导干部会议上强调,“要以建立董事会为契机,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”。这句话,简洁而有力地宣告,石油央企集团董事会之路起程。 启动董事会建设,是国有企业深化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,也是石油央企公司治理变革的一座里程碑。 “公司治理结构中设立董事会的精髓在于其双重身份。它既是所有者在公司的代表,又是企业中的最高经营决策主体,因而成为企业中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连接器。”原国有资产管理局(国资委前身)企业司司长、担任过多家企业董事的管维立这样认为。 目前,在国资委监管的121家中央企业中,建设规范董事会的户数不足1/3,只有30家。六年多来,最核心的央企在建设董事会这件事上,几乎没有多少进展。在53户重点中央企业中,像宝钢率先建立董事会的为数不多。它被作为第一家试点,承担着树立标杆的重任。 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原监事会主席倪小庭说:“所谓正本清源,本要先正。首先要考虑好是否保留企业制央企,再考虑保留哪些企业,然后提出改制时间表,最后才能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。改革就是一步步这么过来的。” 石油央企走到这一步,实属不易。北京求是联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安林认为,对石油石化领域的重量级央企进行董事会建设,传递出一个意味深长的信号,那就是中央对这些年央企董事会建设取得成效充分肯定。 央企董事会建设的意义非同一般,一度被李荣融视为“事关央企改革成败的大事”。记得2005年10月,宝钢集团董事会试点工作会议召开。李荣融明确表示,以前国有企业改革多数是方法上的改进,这次是从体制、制度上的改革。 按照国资委的改革思路,央企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,而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。其中,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,央企要形成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和经理层,各负其责、协调运转、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。 其实,无论中国石油、中国石化,还是中海油,重组上市后这些年,一直在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探索,接受国际资本市场的监督。中国石化一位高管感触的说:“这样的监督更为直接、更为透明,更为尖锐。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呢?细想想,这是好事。这样的监督逼着我们加速改革的步伐,逼着我们夜以继日地工作,今日事今日毕,过去没有这样的紧迫感,至少没有这么强烈的紧迫感。” 在接轨国际的进程中,思想观念、工作方式等软指标迅速发生改变,为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在集团层面建立董事会做了准备。目前,这些公司集团旗下尚存不少资产,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,久经历练,成熟一个上市一个,最终达到整体上市,这条路是显而易见的。 同时,在走向海外的过程中,石油央企的风险防控也面临巨大挑战。目前,全球、经济格局与秩序正在发生巨变,中国国有石油公司如何闯过重重风险?显然,董事会的威力不可小觑,它是非常独立而强大的决策机构,将为石油央企筑起一道“防火墙”。